不得强制刷脸 中国人脸识别新规6月上路
中国「刷脸」新规出台,官方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达目的若有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者,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此外还规定,人脸信息应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透过互联网对外传输。相关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香港文汇报报导,管理办法规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应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实施严格保护措施,还要履行告知义务,而且必须在个人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单独同意使用人脸信息;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前应取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管理办法强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应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同时,人脸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
针对民众普遍关心的「刷脸」住宿、「刷脸」进小区等强制使用人脸识别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非强制原则,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者,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验证的,应提供其他合理方式。
此外,这份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监督管理职责,提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其他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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