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癌逝 丈夫抱「试管儿」和丈母娘争产 法官这样判
上海女子林楠罹癌去世3个月后,丈夫沈悦突然抱来一个男婴要和刘姓丈母娘争妻子留下的千万元(人民币,下同)遗产,称这是他和妻子所做的「试管婴儿」,主张男婴有权继承其母遗产。其丈母娘称女儿长期患癌,连取卵条件都不具备,不可能代孕生子。双方对簿公堂,法官裁定林楠的遗产由其母和沈悦平分继承,男婴没份。
据上海法治报报导,林楠是刘阿姨的独生女,2021年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名下两套房产及多笔存款成为遗产分配的核心。然而某日,女婿沈悦突然抱来一个婴儿,称这是他与林楠以代孕生的儿子沈子豪,并要求沈子豪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沈悦还提交「辅助生育协议」、聊天纪录及亲子鉴定报告。
刘阿姨则当场反驳:「我女儿长期患癌,连取卵条件都不具备,怎么可能代孕?这孩子出生时,我女儿已去世一个多月」。
且出生医学证明显示,沈子豪的母亲为「杨某」,出生时间为2022年1月,林楠的死亡时间为2021年11月,这个医学上的「时空错位」,让旁听的众人一片哗然。
庭审曝光的细节更显离奇。沈悦声称2016年夫妻赴泰取卵,但海关纪录显示林楠当年并无出境;更蹊跷的是,沈悦提交的产检报告日期竟在林楠去世后——2021年11月25日的B超单上,「孕妇」姓名赫然写著已故的林楠。刘阿姨认为,女婿提供的代孕协议漏洞百出,林楠的签名也是伪造的,且协议中的代孕公司早在2022年注销。
刘阿姨认为,沈悦提出的亲子检测报告仅能证明沈悦与沈子豪之间存在亲子关系,无法证明被告沈子豪与被继承人林楠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且女儿生前从来未提及代孕一事,她对微信聊天纪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不认可。更何况,代孕在中国明令禁止,即便协议真实,也因违法而无效。
法官审理后指出,首先,林楠与沈子豪之间不存在自然血亲关系,沈悦提供的「辅助生育服务协议书」等只能证明林楠有委托代孕的意向,不能证明相关医疗机构提取了林楠的卵子进行代孕。且沈悦前后两次关于取卵说法矛盾,沈子豪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载明的母亲为杨某,沈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且沈子豪的出生时间晚于林楠的死亡时间,这显然有悖生活常识。
法官认为,林楠在2016年至去世前并未有过出境到国外的纪录,林楠不可能出国进行取卵手术。因此,沈悦一方不能证明卵子来自于林楠,且沈子豪的孕育和分娩均非由林楠本人进行。其次,林楠与沈子豪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最终判决林楠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刘阿姨、沈悦平分继承。
对此,不少网民看出了其中的「猫腻」:「这男人太『精明』,甚至精明的可怕」,「这男的挺有心机」,「结果还是分给男方一半,母亲失去了女儿太难过了。男方钱拿到了,孩子也有了,也许还能跟代孕这个女的结婚」,「还有这样算计的」,「取自己老婆的卵让小三代孕,两边均不知情,只有男的自己知情的也不少」,「背著妻子代孕男孩, 企图霸占遗产者不配为男人」。(文中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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