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遵法院命令?法官多尊重国家主权豁免 很少制裁政府机构
多名联邦法官声称川普政府没有遵守涉及对外援助、联邦支出和解雇政府员工的法院命令。专家认为,若法院裁定政府无视或不遵守法院命令,堪称宪法危机;但与此同时,历来法官基于国家主权豁免的考量,往往不愿对联邦政府机关实施制裁。
美国宪法要求历任总统治下政府遵守合法的法院命令;政府若不服,可就法院命令提出上诉。若政府部门不遵守法院命令,法院可以藐视法庭为由,施加罚款或监禁等制裁或处罚,强制要求政府部门执行合乎法院命令的规定。
但路透引述法律专家表示,法官一般都尽量避免为了法庭命令而与政府部门发生冲突,宁可设法修改要求,让政府部门得以遵守。其中一个解决问题的作法是,法院指控某部门不合规定,然后设定合规基准和期限。
法官几乎从未对联邦机构负责人处以罚款;此类罚款主要适用于私人被告。唯一罕见例外发生在1999年,当时一名联邦法官裁定财政部长和内政部长未能在法庭案件中出示文件,是藐视法庭;法官后来施以制裁,却仅限要求政府部门支付原告律师费。
至少有两起案件,法官威胁要判处牢刑;但这类手段通常出现在对付私人被告或地方政府官员。2008年,蒙大拿州一名联邦法官曾威胁要将一名农业部门官员送进监狱,该官员最后服从了命令。
历来法院鲜少针对联邦政府部门不服命令而实施制裁,主要是出于对国家主权豁免权的担忧;毕竟,除非政府同意,否则不能起诉政府。
美国地区法院过去曾对卫生部长判处经济处罚,但上诉法院后来以主权豁免为由,推翻了该案判决。
与此同时,执行藐视法庭制裁的单位是美国法警署(U.S. Marshals Service),该署是司法部下属行政机构。有人猜测,倘若川普政府选择不遵守法院命令,有可能会指示法警不依据法院要求执行任何制裁,在此情况下,宪法等危机将更加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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