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20万夫出国 人妻约砲睡遍中部摩铁 床伴判赔
台中市一间工厂老板与妻子结婚20多年,育有两女,不过业者发现,妻子趁他在2014年出国工作期间,用交友软体与许姓男子「约砲」,在台中、南投等多家旅馆发生性行为,因许后续公布旅馆录影,要胁人妻继续见面才让此事曝光,业者以其月收20万元(台币,下同,约6000美元),向许求偿200万元,一审判许得赔30万元。
判决指出,一家机械工厂业者已婚、有两女,不过妻子在2024年4月间,利用手机、通讯软体,与许姓男子网聊,同年5月间,许与人妻趁业者出国工作时,先后在台中、南投等五家汽车旅馆,发生多次性行为。
因许男不满人妻在同年6月间,不再使用交友软体,因此以公布当时在汽车旅馆内的录影、录音,甚至以死相逼,以要求人妻继续婚外情,人妻因不堪其扰,才向丈夫告知此事。
工厂业者得知妻子有约砲的行为后,以自己每月收入20万元为标准,向许男求偿2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台中地院审理时,许男否认交往时,知道人妻已婚身分,强调二人是以朋友关系往来,得知人妻已婚后,即没有联络,也没有业者指控与人妻发生那么多次性关系,但详细次数已不记得。
法官勘验双方对话纪录发现,许男在去年5月间已有传送「有老公的人就安分守己」、「就因为你是有老公的人」等语,但同年6月间却仍有二人在外过夜、发生亲密关系等露骨言词,不采信许男辩词,认许得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判赔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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