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2审 双方各执一词 媒体:3大疑点须厘清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结束,宣布案件择日宣判。男女双方各执一词,引发网民热议。媒体提出三大疑点:应先厘清女方是否有「性同意」、双方是否发生实质性性行为,以及事后协商中彩礼的影响。
来源:YouTube
2023年1月30日,席男与吴女经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订婚。5月2日中午,女方依习俗宴请席家人,饭后二人前往席男家中。席男提出发生性关系遭拒,据报警记录和女方证词,男方强奸了女方。
2023年12月25日,山西大同法院一审判席男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当庭上诉。2025年3月25日,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择日宣判。
大象新闻评论指出,案件因其特殊性,引起广泛关注,争议主要围绕三大疑点。
首先,女方是否有「性同意」?
传统观念认为订婚即亲密正当,但现代法律强调意愿。即便结婚,若女方不同意,男方强行发生关系仍属强奸。一审认定席男违背女方意志,证据为手臂瘀青、报警录音及电话录音中模糊的「嗯」。席男称当晚二人关系融洽,事后因房产证未加名,女方翻脸。「性同意」关乎案件性质,需明确界定。
第二,双方是否发生实质性性行为?
强奸罪成立须证明性行为,然而证据链碎裂。女方称遭强暴,男方否认,称仅有下体接触未进入。鉴定书显示女方内裤、下体擦拭物上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虽特殊情况下可发生性行为而处女膜完整,但法律讲求证据,不容推测。
第三,彩礼是导火索还是遮羞布?
男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约1.3万美元)彩礼,承诺婚后支付剩余及房产加名。案发后女方要求提前支付剩余彩礼,双方争执导致案件发生。若男方满足女方要求,案件是否仍会发生?婚姻不应受彩礼束缚,高额彩礼亦非婚姻幸福保障。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剑指高额彩礼,其意义不言而喻。
若女方因彩礼诬告,则严重侵害男方权益,亦挑战司法公正;反之,若男方确有强奸行为,彩礼问题亦非逃避法律的理由。
法院查明,案发后女方家属曾与男方家属协商结婚,并愿意部分彩礼后补,但协商未果。法院认为,虽双方有协商,但不影响认定席男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两人的彩礼协议。(取材自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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