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公民不能抗议?学者:政府裁量权超大

国际学生因为支持恐怖组织哈玛斯(Hamas)而遭逮捕并注销学生签证、绿卡的案例陆续传出,华盛顿邮报28日报导,移民法律与宪法第一修正案之间界线如何画分,长期以来属于灰色地带,定义模糊导致滥权产生。

非美公民不能抗议?学者:政府裁量权超大

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研究生哈利勒(Mahmoud Khalil)、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研究员苏里(Badar Khan Suri)、塔夫茨大学(Tufts University)博士生奥兹图尔克(Rumeysa Ozturk)都是合法入境美国,现在都面临驱逐。

国务卿鲁比欧(Marco Rubio)27日证实,川普政府加强打击非法移民,至少300名国际学生签证已遭注销。

民权团体指出,用来指控国际学生的理由缺乏法律根据薄弱,还有违宪之嫌,第一修正案对言论、示威、出版观点的自由保护,不分是否具备公民身分。不过,专家表示,长久以来,法院对于驱逐出境向来给予行政部门庞大的裁量权,川普政府现在就是游走于这个灰色地带。

非公民在美国是否拥有第一修正案保障权利?

法律学者普遍同意,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平示威自由、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权利对美国国界内所有人适用,不是只有公民。根据最高法院1953年判决,外国人一旦合法入境美国居留,在美国国界里就享有宪法保障的所有权利。

不过,在移民法律里,政府则有庞大裁量权可以决定是否拘留或驱逐出境,最高法院裁决出现不同讯息。

「个人权利和表达基金会」(Foundation for Individual Rights and Expression,FIRE)政府事务部法律总顾问柯沃德(Tyler Coward)说,红色恐慌(Red Scare)时期,非公民参与共产党政治而遭驱逐出境,最高法院认同政府作法,但最高法院在其他案例的判决中,则主张非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权。

政府是否可以因为政治言论注销签证或绿卡?

报导分析,政府不能仅以言论做为注销签证或绿卡的理由,但鲁比欧则主张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赋予国务卿驱逐非公民的权限,只要有「合理理由」研判当事人可能「对美国外交政策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柯沃德说,从川普政府论述来看,政府几乎掌握无限权力,「这点应该足以让所有美国人担心」。他举例说:「美国与中国进行关税谈判时,非公民如果批评中国政府,是否因此遭到驱逐?我想说的是,政府声称掌握的权力,真的过于广泛。」

参加示威抗议而遭拘留的非公民有哪些权利?

史丹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教授阿沙德(Asad L. Asad)2019年在研究报告指出,非公民在移民法院拥有的法律保障,远不如公民在刑事法院享有的保障,举例来说,非公民可以在没有搜索令的情况下遭到拘捕,不保证可以获得公设辩护人。

阿沙德指出,三权分力分立架构下,移民法官是行政部门的行政法官(administrative judges),并不是司法系统的法官,移民法官裁决若与司法部长目标不符,就会遭到撤换。

非公民还是有联系律师的权利,有权保持缄默,也有权利拒绝搜查、要求交保、对驱逐令提出上诉。非公民同样有权享有正当法律程序。

过去也有类似的扫荡行动吗?差别为何?

麦卡锡时代,与共产主义有关的非公民遭到驱逐。2011年九一一恐怖攻击事件后,没有犯罪证据的穆斯林移民遭到监视、拘留甚至驱逐。川普第一任期有数名巴勒斯坦学生遭拒绝入境。报导指出,现在与以往最大不同在于,政府扫荡行动规模扩大、速度加快,示威抗议直接上纲到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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