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军审 检察总长称将全力配合 叹检察机关「三无」
赖清德总统日前宣布「赖17条」,将中国大陆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并恢复「平时军事审判制度」引发关注。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昨接受媒体人黄光芹网路节目专访表示,若需司法机关配合,会全力以赴。
台北中国时报引述报导,邢泰钊对国安法制的不足,表达忧心。他强调,除法制面要补强,预防面也需再加强。「这绝对不是个完全承平的时代」,他以乌克兰为例,今日的和平,可能过几天就完全不一样,究竟台湾人有没有做好准备?若到了非和平时期,检察官也要负起一些国家安全或是社会治安更严重的责任,届时国家给予检察官的权利,还有检察官的工作重点,可能都会不一样。
面对国安案件,邢泰钊说,检察机关是「三无战士」,缺少侦查对象的「人流、金流、资讯流」等资讯,面对大陆社会的封闭、资讯不流通,办跨境国安案件格外困难,面临敌对势力渗透,台湾要如何因应?这需要民众思量,为维护国家安全,亟需补强国安法制面。
另据中央社报导,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日前表示,关于军事审判未来制度的规画,司法院会尊重相关权责机关的决定,而2013年军事审判法规定修改后及后来的国安法修法,司法院都有因应,成立相关专庭。
王梅英也指出,针对军事审判部分,根据释字第436号解释,即中华民国宪法第9条规定「人民除现役军人外,不受军事审判」,但这并不是说军事审判机关对于军人的犯罪有专属审判权,相关建置在宪法没有明文规定,而是以法律来规定,但一定要符合正当法律程序。若要司法院提供意见,会希望未来的建置是朝独立、公正、专业性等方向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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