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涉性侵女学生 她遗书痛骂「人渣」父母求偿千万败诉
一名女学生在Dcard发文指控被时任马偕医院王姓医师拉到楼梯间性侵、逼吞精,法院审理期间,她轻生并在遗书诅咒王「人渣、不得好死」,一审判王6年徒刑,二审逆转判无罪,但判决被撤销发回更审中;民事部分,女学生父母向王、马偕医院提告求偿1250万余元台币(约37.7万美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父母败诉,王免赔,可上诉。
检方起诉,王姓放射科医师透过网路结识女学生,女学生2020年12月28日前往马偕医院精神科看诊,两人相约见面聊天。王以「看照片」为由,诱骗女学生到医院福音楼4楼逃生出口楼梯间,不顾她推拒,强行性侵女学生,并强行要女学生替他口交。
女学生事后向警方报案,她称王要带她去一个「神秘地方」,结果却是被带到楼梯间性侵,她推拒道「学长你不是知道我有男朋友吗?不要这样做」,王却坚持不放人,还逼她吞下精液;事发后,王已去职。
一审审理期间,女学生于2022年6月21日寻短,留下写著「你这人渣,我死后诅咒你一切,我就在天上看著你,不得好死」的遗书。王否认犯行,辩称是与被害人靠在一起看手机里的照片时,双方互相搂抱并隔著衣服互相爱抚,没有做出违反被害人意愿的妨害性自主行为。
一审根据被害人说法及证人相关证词,认定王犯罪,判处6年徒刑;二审则认为,女学生轻生原因很多,王虽有道德问题,但不能只凭「诅咒」认定他性侵,改判无罪,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案件仍在更一审审理中。
民事部分,女学生父母向王、马偕医院求偿丧葬费用、扶养费、精神慰抚金等,要求王、马偕医院连带给付给女学生母亲649万3978元台币、女学生父亲601万123元台币。
台北地院认为,父母没有举证王确实有性侵女学生,且根据女学生留给王的遗书内容,仅罗列对王的愤恨言论及王的姓名,并无指明王有性侵一事,无法认定女学生轻生与父母主张的性侵事件有因果关系,判决父母败诉,王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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