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机构宗教税务豁免案 大法官巴瑞特立场受瞩目

新闻周刊(Newsweek)3日报导,最高法院审理「天主教慈善管理局诉威斯康辛州案」(Catholic Charities Bureau v. Wisconsin)的言词辩论庭上,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立场似与其他保守派大法官不同,引起注意。这起案件的裁决结果,牵动政府税务单位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宗教豁免(religious exemptions),今后是否出现范围变化。

非营利机构宗教税务豁免案 大法官巴瑞特立场受瞩目

具有天主教背景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否享有宗教豁免,不必缴交州政府的失业保险税,是这起诉讼的核心争议。大法官将决定天主教慈善管理局是否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认定的宗教雇主(religious employer),或者纯粹只是提供职业训练、住房安置服务的「非宗教性质的非营利组织」(secular nonprofit)。

如果最高法院裁决天主教慈善管理局胜诉,未来可能让更多非营利组织得以享受宗教豁免的税务福利。判决预计今年六月底出炉。

天主教慈善管理局表示,机构虽然与天主教会有关,属于宗教性质,但对不分信仰的所有民众提供协助,不会要求民众改信天主教。威州官员指出,天主教慈善管理局属于非宗教性质的非营利机构,不应该享受免缴失业保险税的豁免。

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戈萨奇(Neil Gorsuch)在1日言词辩论庭发言当中,均透露较支持天主教慈善管理局的立场。不过,巴瑞特则对宗教豁免范围似乎太笼统提出质疑,看法较倾向中间路线。

身为天主教徒、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法学教授出身的巴瑞特说,想要清楚区分信仰团体以及宗教团体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确有困难,「问题之一就是如何画下界线」。她表示,即使要认定某人是否为宗教牧师,也常遇到困难,以牧师豁免权(ministerial exemption)为例,「如果法院必须判定谁才算是牧师,是不是造成过度干涉(excessive entanglement)?」

自由派大法官凯根(Elena Kagan)则说,这个领域有许多困难问题必须面对,例如素食餐厅、医院等,「关键在于我们不能给予某些宗教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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